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集日期:2017-10-25/2017-10-31   状态: 已结束

为推进乡、村两级卫生计生资源整合、队伍融合,确保卫生计生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计生委拟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诚挚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您宝贵的的意见或建议。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箱:792409418@qq.com或者传真至阜阳市卫生计生委(0558-2551920),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10月31日。

    联系人:赵海涛,联系电话:2551627,电子邮箱:792409418@qq.com,地址:阜阳市双清路26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乡、村两级卫生计生资源整合、队伍融合,确保卫生计生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与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完善乡镇卫生计生机构和队伍设置

    (一)稳定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在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中,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健全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按“万人一干”(含2名计算机操作员)比例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现有人员如有不足,从原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中调剂。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落实奖励优待政策、统计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普及健康知识、查处违法生育等任务,督促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履行基层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等职能。

    (二)优化配置服务机构和队伍。整合乡镇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提升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将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乡镇卫生院进行合并,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并入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整合后,卫生院人员总量满足工作需求,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80%,原计划生育服务所承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保障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责的落实。

    (三)健全群团组织和队伍。加强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配备会长(党政分管领导兼任),从原乡镇计生服务所分流人员中选调专职人员从事计生协会工作,承担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开展宣传教育、健康咨询、计划生育家庭关怀帮扶、计生家庭权益维护、流动人口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和组织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加强村级卫生计生机构和阵地建设

    (一) 加强村级卫生计生机构建设。保留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场地资源共享共用;保留村医、计划生育村专干,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抓好村级卫生室建设、管理和使用,发挥村医作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健康脱贫等工作。 

    (二)加强村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合理配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工作人员。建立村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等宣传活动阵地,发挥协会会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作用,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计划生育扶贫开发、社区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等。

    (三) 建立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按照“贴近村民、方便村民、吸引村民、服务村民”的要求,采取“3+N”模式 (即 3个主体功能室: 家庭发展能力指导室、家庭保健服务室、e智空间;“N”结合工作需要自行设定),将计划生育服务室改建为“家庭发展服务中心”。

    三、推进村级计划生育队伍工作转型

    (一) 配齐村级专干。按照“3000人以下l名、3000人至5000人2名、5000人以上3名”的标准,配齐配强村级卫生计生女专干。

    (二)转变工作职能。村级卫生计生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动员、政策落实、信息登记、药具发放、入户随访等服务;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政策宣传、动员组织、入户访视、随访联系等工作;承担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情况的调查核实、信息登记等工作。

   (三)加强培训考核。加强对村专干培训,实行绩效考核和末位淘汰,推动卫生计生工作融合。

    四、明确村级卫生计生工作管理

    (一)实施工作绩效管理。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村级家庭发展服务中心,以乡镇计生办(卫计办)管理为主,村(居)委会参与管理。村级卫生计生专干,以乡镇计生办(卫计办)管理为主,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参与管理。主管部门每月对村级卫生计生工作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兑现人员绩效工资和奖励的依据。

    (二)明确卫生计生专干报酬。村卫生计生专干工资待遇不低于村“两委”副职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总报酬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和健康扶贫补助、养老保险 4部分组成。(1)基本报酬由县(市、区)财政承担,按月打卡发放,落实动态增长机制。(2)绩效工资不低于总报酬的40%,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依据乡镇计生办(卫计办)考核情况,按月或季度打卡发放。(3)全面落实村级卫生计生专干养老保障政策,参照村级“两委”干部标准执行。(4)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据对村卫生计生专干的考核情况,按月打卡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与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工作力量得到明显加强。加大村级家庭发展中心、卫生室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职能转型。

    (二)明确责任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基层机构和队伍建设,筑牢卫生计生工作网底。

    (三)强化督查指导。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各地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和队伍建设工作的督促和指导,提高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能力。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当年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评。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月  日

征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