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颍州经济开发区、工贸园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颍州区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阳市365bet日博官方办公室
颍州区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挂牌交易暂行办法
为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和转型升级渠道,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提高企业挂牌积极性,支持和鼓励我区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新四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3〕25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交易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暂行办法的通知》(阜政办〔2013〕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和新四板挂牌交易。对拟挂牌新三板和新四板企业给予10万元的启动资金奖励,拟挂牌企业被确定为后备企业,并与主办券商确定合同后,即可向区金融办提出资金奖励申请。
第二条 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奖励200万元,分两阶段进行。
1.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公司注册登记的企业,在向证券业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后,区政府给予50万元奖励。
2.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给予150万元奖励。
第三条 对成功在新四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奖励50万元,分两阶段进行。
1.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完成公司注册登记的企业,在向省股权交易中心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后,区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
2.对成功在新四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给予30万元奖励。
新四板挂牌成功转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区政府给予150万元奖励。
第四条 鼓励企业在新三板和新四板挂牌的企业申请转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转板成功,区政府给予300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 对拟挂牌企业在财政上予以扶持。区财政设立“上市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企业因下列事项补缴或上缴税收,按区地方留成部分的等额标准用于企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1.净资产增值部分应补缴的所得额;
2.因上市要求规范税收政策而对以前年度应补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3.企业改制重组时补缴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4.因土地、房产、车船等产权过户而产生的所得税、营业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
5.挂牌企业进行整体变更、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资产重组行为时缴纳的所得税。
第六条 对拟挂牌企业给予行政事业性收费奖补。涉及产权变更、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规范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应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政策规定能够免收地方行政事业收费的一律免收。
第七条 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农委、科技局等部门对拟上市企业,优先向国家、省、市申报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和国债项目补助资金;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第八条 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特殊问题由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研究解决。
第九条 对骗取专项资金的企业,全额追缴资金本金及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并取消其3年内申请政府各类政策支持的资格。
第十条 奖励资金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由区金融办审核后报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按规定程序予以兑现。
第十一条 本暂行办法由区金融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