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负责人:樊春义 职务:主任 电话:2199230 1、承担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选举区人大代表方面的工作,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及乡镇人大工作,完成省、市人大代表选举需由本区承担的具体工作; 2、承担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选举方面的全年工作计划、调研、检查、经济交流等工作; 3、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