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人:宋雪华 电话:2199170 1、检查和了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 2、检查和了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在公正司法、审判、检察工作中执法情况; 3、检查和了解区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对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提出的有关议案、建议进行初步审查,并向主任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