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司法局简介
负责人:陆吉安 职务:局长
1996年3月,撤市设区后,颍州区司法局正式成立。内设办公室、普法办、宣教股、公律股、基层股等5个职能股室。办公地点在阜阳市人民路。政法专项编制46名。因业务需要,2004年以来司法局内设办公室(政工股)、普法办、法制股(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大队、基层工作管理股等6个职能股室,管理13个乡镇(办)基层司法所、5个法律服务所。办公地点在阜阳市阜王路奎星苑综合2号楼。政法专项编制46名。2015年7月,搬迁至阜阳市奎星路106号原区法院院内办公,设立办公室(政工股)、普法办、法制股(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大队、基层工作管理股等职能股室中心大队。
颍州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全区律师事务所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区律师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司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五)指导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
(六) 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设备、车辆等物资储备。
(七) 指导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和法律服务经费。
(八) 负责管理区局直属单位。指导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区法学专业社团、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及法学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58-217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