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简介
负责人:胡春田 职务:局长
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2、开展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民族理论、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
3、办理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4、掌握全区民族成份情况,负责民族成份的认证工作。
5、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6、协助开展有关少数民族的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务。
7、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督促检查宗教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的正常活动。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服务。
9、了解国内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区各种宗教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发展趋势,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0、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充分发挥其桥梁作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指导宗教团体搞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管理。
11、对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和促进宗教在宪法和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12、支持、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往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13、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58-2199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