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3012412/201805-43847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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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8-05-02 |
发布机构: | 365bet日博官方(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5-02 |
生效时间: | 2018-05-02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关于印发颍州区促进农民增收百村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阜州政办秘〔2018〕24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颍州区促进农民增收百村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阳市365bet日博官方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颍州区促进农民增收百村示范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农民增收百村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39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农民增收有效路径,培育树立农民增收典型,示范引领各地切实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双轮驱动”战略,坚持城乡统筹、多措并举,加强政策扶持和行政引导,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快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农民增收潜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选择九龙镇刘竹园村、庙前村,三十里铺镇李门楼村,三合镇郭寨村,马寨乡姚楼村,三塔集镇三塔村,颍西街道办事处郝庄村,西湖镇路庄村,程集镇时庙村,王店镇桃花村,作为颍州区百村示范行动工作试点村。到2020年,确保示范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增速不低于1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做大经营性收入主业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农田水利、农发、土地整理、农机补贴等项目资金向示范村倾斜,全面改善示范村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为示范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奠定基础。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扶持示范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支持示范村种养大户注册家庭农场,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每村至少培育1家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或家庭农场;选择3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省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就近和行业特点帮扶一个示范村,通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经营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发展优势特色种养业。利用市、区现代农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示范村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发展专用品牌粮食、杂粮、蔬菜、瓜果、中药材、食用菌、苗木花卉、畜牧、水产健康养殖等优势特色种养业,努力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产业相对集中、具有一定区域规模,实行生态化、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产业化生产经营的现代农业种养基地。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重点发展农资、农机、水利、植保、防疫等专业化和全程社会化服务主体,通过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三塔集镇国家级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引领带动全区发展。支持示范村培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清洗、分拣、包装、烘干、冷藏、冷链物流等农产品产地加工和储运设施,发展电商等农产品营销新业态新模式。示范村充分利用电商全覆盖网点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通过农产品加工升值和解决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扶持有条件的示范村采取招商引资、农民返乡创业等形式,发展体验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康养农业等新业态,建设农家乐、农庄、休闲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等,促进示范村农民增收。
(二)鼓励农民多渠道就业创业,补齐工资性收入短板
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实施示范村农民就业技能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计划,对职业技能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职业经理人、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培育培训项目向示范村倾斜。每年每村培训农民100名,争取参加培训的农民人均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
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示范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种养业,就地雇佣农民从事生产劳动和经营管理。鼓励示范村发展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和小城镇家政服务等符合农村特点的服务型、劳动密集型二、三产业,雇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增加示范村农技服务、畜牧防疫服务、林业抚育服务、公益设施管护服务、环卫服务、秸秆禁烧监督等公益性岗位,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安置更多农民就业增收。结合脱贫攻坚和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集中攻坚行动,优先解决低收入农民就业增收,鼓励示范村建设扶贫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吸引农民就业创业。
引导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深化“接您回家”活动服务对接内容,强化政策扶持引导,鼓励支持示范村返乡农民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有条件的示范村培育建设农民创业园。鼓励引导各类返乡下乡人员到示范村发展分享农场、共享农庄、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推进创业就业。
(三)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财产性收入潜能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示范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示范村开展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加快发展服务型规模经营,建设智慧农业、品牌农业。2018年,力争示范村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占流转面积的40%,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30%;到2020年,示范村50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占流转面积的60%以上,全程托管服务面积达到80%以上。
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抵押权、担保权、继承权,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运营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发展集体经济,按股份分红增加农民收入。2018年,50%以上的示范村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2019年底,所有示范村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
积极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土地集中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优先在示范村开展,探索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引导和组织示范村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集体资产股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技术、资金、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促进农民增收。2018年,选择三合镇三星村、九龙镇西刘村、王店镇桃花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实现示范村“三变”改革全覆盖。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转移性收入优势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等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高补贴效能。加大金融、保险等对示范村发展支持力度,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优先在示范村开展“劝耕贷”业务和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工作,保障农业金融服务精准度。加大市、县财政现代农业奖补投入,强化对示范村倾斜力度。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全面推广“四带一自”扶贫模式,全面发展“种、养、加、光、电、游”产业;继续抓好扶贫车间和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就业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落实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旅游扶贫等各项政策,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确保示范村中的贫困村、贫困户按时出列、脱贫。
促进劳务有序输出。依托村委会建立示范村就业服务站,健全服务机制和信息网络,为农民提供适合的就业信息和有效的协调服务。积极建立培训、就业和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构服务跟踪通道,切实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区域劳务合作,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建立有效的劳务对接协作机制。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回流,在家乡储蓄、消费,投资家乡建设,参与家乡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试点村所在乡镇街道要结合镇、村实际,在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历史因素、尊重因地制宜不同做法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围绕主导产业抓特色、建基地、创品牌,实施“一村一品”战略,力争每个示范村都有1-2个能够稳定增收的优势产业。
(二)实施示范创建。本示范行动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增收措施,扎实开展示范创建行动,确保实现农民增收目标。
(三)跟踪督查评价。各乡镇街道要在次年1月底前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示范行动工作总结,重点报告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增收目标完成情况。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报告情况和实地督查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农民增收百村示范行动情况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于次年3月底前进行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区政府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区农委、财政局、统计局、颍州调查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农村调查统计力量建设,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示范行动第一责任人。
(二)加大资金扶持。各乡镇街道要围绕促进示范村农民增收的路径、措施,集中已有政策、项目予以优先支持。要创新扶持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项重点增收措施的落实,特别是要重点支持示范村发展集体经济和带动农民增收贡献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建立联系帮扶机制。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单位、乡镇负责联系帮扶示范村的示范行动工作,做到每个示范村有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联系、1个镇直部门包保、所在乡镇重点支持、乡镇或村安排专干服务,形成工作责任网络,加强对示范村和农户增收工作的指导、服务、帮扶。
(四)加强考核督查。要制定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示范村农民增收情况进行经常性跟踪督查,实行季通报、年考核,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对示范村实行建档立卡制度,每个示范村选择若干农户进行动态监测,逐月调度统计、核算分析农民四项收入的相关数据,及时提出增收对策,采取工作措施。区财政安排资金对监测户和调查员进行补贴。
(五)营造社会氛围。各地要加强对农民增收的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示范村农民家庭增收的典型经验,宣传带动农民增收的村集体、工商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宣传帮扶农民增收的单位典型,大力营造促进农民增收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