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60229/201806-66816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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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8-06-22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2 |
生效时间: | 2018-06-22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主动回应】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上传电子证件照的温馨提示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各位考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是:6月20日-7月4日。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照片应当清晰完整,目光平视、显露双耳、双眉、双肩,不得佩戴首饰、徽章,不得上传全身照、制服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佩戴粗框眼镜,不得进行PS处理,不得拉伸变形。
电子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100KB。
凡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期间内重新上传,直到符合要求。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阜阳市司法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