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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99502173/201806-60522 信息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8-06-26
发布机构: 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6-26
生效时间: 2018-06-26 废止时间:
称: 《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 相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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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 相关解释

发布日期:2018-06-26      来源: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护视力色: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62号,以下简称《意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拟定了我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了市、县区、乡镇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制定背景

2015年5月29日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中学习时,习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是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2016年3月国家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召开,习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2017年10月18日,习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2017年12月,我省《意见》明确了“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

二、《实施意见》制定依据

文件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通知》《阜阳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精神,比照《意见》内容,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意见》按照《意见》的总体框架,设置“总体要求”、“强化党委的领导责任”、“强化政府的行政责任”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在《意见》的基础上略有充实、细化或延伸表述,总体上既避免了与《意见》的完全雷同,又显现出我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的特色。

四、《实施意见》充实增加的内容

(一)将“健全与现代化大美阜阳建设战略定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按照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定不移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和阜阳市“五大专项行动”,奋力开创现代化大美阜阳建设新局面”充实到《实施意见》总领和总体要求内容中。

(二)将《意见》三(五)项充实了“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切实解决“四员”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问题,织密食品安全监管网,延伸食品安全触角。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参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党委、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法律政策和科学技术支撑。积极稳妥地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利用保险机构参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伤害赔偿、损失赔偿等保险职能,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社会保障能力。该部分内容写进《实施意见》三(五)项。

(三)《实施意见》增加了三(六)项“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具体内容为:加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对食品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依法发布年度典型案例,震慑食品违法经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执法力量,加强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检察力度。

(四)《实施意见》增加了四(五)“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具体内容为: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平时和年度评议考核结果,对考评优秀、先进的县(市)区、市直部门和工作创新、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市委、市政府联合给予通报表扬。

五、《实施意见》具体细化的内容

(一)将《意见》二(四)中“建立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具体细化为“建立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制度,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专题教育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课程”、“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专题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内容,纳入行政学院对公务员的教育培训课程”,写进《实施意见》二(四)项和三(四)项。

(二)将《意见》三(一)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落实”细化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落实,按照《“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安徽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办〔2017〕59号),同步推进《阜阳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阜政办〔2017〕67号)的贯彻落实。”

(三)将《意见》四(三)项“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范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细化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范围,考核权重分值不低于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分值权重。”

六、《实施意见》延伸表述的内容

将《意见》二(二)中“把食品安全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同决策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的内容延伸表述为“把食品安全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同决策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考核评价,对辖区内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或者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实行政府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制”,该部分内容写进《实施意见》的四(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