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54461582/201806-42257 | 信息分类: | 监督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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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医疗,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保,公安、安全生产、司法,民政、扶贫、救灾、优抚,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气象、质量,食品安全,残疾人工作,其他,公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外籍人,三农,妇女儿童,残疾人,其他,命令,决定,通告,公告,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其他,婴幼儿,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DOC,TXT,JPG,PDF,MP3,MPEG,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12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6-12 |
生效时间: | 2018-06-12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 | ||
文号: | 阜政办〔2015〕13号 | 关键词: | 房屋征收 信息建设 通知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政府网站是宣传政府的政策决策、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窗口,已经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民办事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主要载体。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对于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为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重要平台。
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一)准确及时发布信息。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应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第一时间依法主动准确在政府网站公开重要会议活动、重大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在纸质公文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时间跨度较长的阶段性工作信息,要确定时间节点,建立公开流程,按期在政府网站公开。对内容更新无保障的“睡眠”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二)重视强化政策解读。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策解读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政策解读栏目,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回应社会热点。负责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安全事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防范类、服务类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及时发布或转发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四)广泛开展互动交流。加强政府网站“市长信箱”、“县长(区长)信箱”、网络问政、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栏目建设,配备相应栏目的后台服务团队和受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对超过规定时限未作回复、处置的咨询投诉,通知有关单位办理并作出情况说明,对严重超时的予以通报。
三、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
(一)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实时关注上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动态,第一时间转载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及行业政策信息,同时要主动向上级政府网站报送信息。面向公众公开举办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等活动时,本级政府网站要积极参与,做好传播工作。
(二)创新网站表现方式。强化新媒体应用,充分发挥“中国阜阳”微信订阅号、“中国阜阳”政务微博及县市区政务微博、微信传播平台的作用,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权威信息,有效引导舆情,形成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政府信息发布体系。
(三)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建立政府网站与报纸、电视、广播电台以及有新闻资质网站的协同互动机制,及时向主流媒体提供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准确传递政府声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传播影响力。
四、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工作机制
(一)落实内容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主管主办的原则,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推进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同时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负责管理、推进、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二)建立信息保障机制。建立由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府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参加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确定1位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任务。
(三)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等环节程序,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化运行。根据信息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突出重点,展示亮点,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随时编辑上网。强化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确保“先审查,后公开”,严防失泄密。
(四)推进网站集约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在2016年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在2015年底前有序地组织关闭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办政府网站,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可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技术安全、运维保障等由上级政府网站承担。
五、强化组织保障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负责网站信息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
(二)加强业务培训。市政府电子政务办要加强对全市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切实提高政府办网和管网水平。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运行维护等经费纳入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增加。应安排相应的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培训研讨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四)加强监督考评。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年度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制度化、常态化分级分类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对不合格的政府网站,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分管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和问责。完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办法,借助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