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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60106/201806-70814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8-06-29
发布机构: 颍州区国土资源分局 生成日期: 2018-06-29
生效时间: 2018-06-29 废止时间:
称: [主动回应]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相关知识点,你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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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回应]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相关知识点,你get到了吗?

发布日期:2018-06-29      来源:颍州区国土资源分局    保护视力色: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