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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44862754/201806-70219 信息分类: 规章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医疗,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保,公安、安全生产、司法,民政、扶贫、救灾、优抚,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侨工作,国防,气象、质量,食品安全,残疾人工作,其他,公民,企业,投资者,旅游者,外籍人,三农,妇女儿童,残疾人,其他,通知,公告,其他,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DOC,TXT,JPG,PDF,MPEG,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6-21
发布机构: 颍州区供销合作社 生成日期: 2018-06-21
生效时间: 2018-06-21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对省级“新网工程”省本级项目实行项目管理责任承诺书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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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级“新网工程”省本级项目实行项目管理责任承诺书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1      来源:安徽省供销合作社    保护视力色:       

省社各投资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实施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推荐单位和实施单位行为,确保项目质量,根据《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1893号)精神,决定对省级“新网工程”省本级申报项目实行项目管理责任承诺书制度。各项目推荐单位和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的同时,应与省社签订《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省级“新网工程”省本级项目管理责任书》。请各单位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