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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79982953x/201801-49308 信息分类: 政策信息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公民,通告,通知,其他,婴幼儿,其他,DOC 发文日期: 2018-07-12
发布机构: 马寨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7-12
生效时间: 2018-07-12 废止时间:
称: 阜阳市修订出台《阜阳市孕产妇保健管理办法》和《阜阳市儿童保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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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修订出台《阜阳市孕产妇保健管理办法》和《阜阳市儿童保健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7-12      来源:马寨乡人民政府    保护视力色:       

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关系到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2007年12月阜阳市颁发的《阜阳市孕产妇保健管理办法》和《阜阳市儿童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规范全市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妇幼保健工作也有了新的理念和发展,群众的保健意识和需求也在增强。两个《管理办法》颁布已有10年,《管理办法》中的某些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影响了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规范全市妇幼卫生保健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妇女儿童健康的需求,阜阳市对两个《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


为推进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阜阳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民营医院等进行了调研,并向市妇儿工委、市财政局等六家单位征求了意见,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上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完成了对《阜阳市孕产妇保健管理办法》和《阜阳市儿童保健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


2017年10月3日,阜阳市修订并印发了《阜阳市孕产妇保健管理办法》和《阜阳市儿童保健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规范全市妇幼卫生保健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指明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发展的趋势和方向,提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水平,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妇幼健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