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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集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索
引
号:
740885975/201807-10913
信息分类:
劳动力转移和返乡创业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8-07-12
发布机构:
程集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7-12
生效时间:
2018-07-12
废止时间:
名
称:
颍州区开发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实施方案
文
号: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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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转载网址:
转载日期:
颍州区开发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12 来源:程集镇人民政府 保护视力色:
为认真贯彻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安置贫困家庭人口就业,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4〕18号)和颍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相关部署和精神,结合我区就业脱贫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就业这一最大民生,助力美好生活向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推动就业脱贫工程的实施,进一步保障贫困人员依托就业稳定增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开发、属地负责的原则,按照因需设岗方式推进就业扶贫,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岗位设置
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开发2000个辅助性公益岗位(见附表1)。辅助性公益岗位:治安协管员、护林员、护路员、卫生监督员、沟河塘看护员、环卫保洁员、政策宣传员等。
(二)工作职责
1、治安协管员:主要履行重大事件报告、联系服务群众、治安综合防控、上级政策宣传、民事纠纷调解等职责,承担或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民生事项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以及日常巡逻、维稳、秸秆禁烧的监督及村(居)安排的其他工作。
2、环卫保洁员:乡村环境卫生保洁,改善基层村居风貌。
3、环卫监督员:树立环保的意识,了解并自觉维护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大力支持环保工作;积极帮助地区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监督工作;遇到破坏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要勇于劝阻,发现破坏环境保护的违法行为要主动报告。
4、护林员:制止乱砍滥伐和毁坏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材、乱占林地、毁坏开垦、毁坏珍贵树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制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村、乡搞好扑救;火灾扑灭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
5、护路员:填埋路面的坑道及水沟,平整路面,清除杂物,疏通边沟、保持排水系统畅通。清除桥面的污泥、积雪、杂物,保持桥面清洁,疏通涵管、疏导桥下河槽淤泥。同时要管理好路基、边沟、涵洞、桥梁等防止他人乱挖乱占。
6、沟河塘看护员:协助对大小水库、河道、塘坝等存在危险隐患的区域进行汛前排查,设置警示牌,做好防汛巡逻工作,发现汛情及时上报。做好靠近沟河塘人员(特别是暑期儿童)安全提醒工作,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予以处置或上报。
7、政策宣传员: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重点是各项扶贫政策、民生政策。
三、招聘对象及程序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辅助性公益岗位用于聘用16-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村(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简化招募流程,2018年扶贫辅助性公益岗位招募和补充办法如下:
1. 对于2017年12月份考核合格人员,2018年有意愿继续从事辅助性公益岗位的,须续签颍州区辅助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日期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不再重复提交申请表。
2. 对于新空缺岗位人员招募,须严格遵循招聘程序,提交颍州区辅助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颍州区辅助性岗位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五份,合同日期从实际上岗时间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
3. 为扩大辅助性公益岗位覆盖贫困户范围,辅助性公益岗位的安排必须严格按照一户一人的原则实行,不可出现一户多个人从事辅助性公益岗位,另外享受辅助性公益岗位补贴的人员不可同时享受居家就业岗位补贴或其他形式的财政资金补贴。
(二)招聘程序
辅助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自愿申报,坚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辅助性岗位聘用贫困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信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辅助性公益岗位信息,公布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工作要求、招用条件、薪酬待遇等。
2、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辅助性公益岗位的贫困人员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颍州区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见附件2)
3、考察聘用。乡镇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最终确定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并将确定人员报区财政、区扶贫办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上岗备案。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录用人员一周之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协议(见附件3),并上报区直有关部门备案。
四、管理考核
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依据岗位协议细化扶贫辅助性公益岗位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基础台账,建立辅助性公益岗位责任制度,考核签到制度,考核签到必须本人按手印或签名;必须逐人定岗定责,确定工作区域和工作时间及工作职责,确保扶贫辅助性公益岗位实实在在有成效;必须强化对扶贫辅助公益岗位人员的分类管理与指导,注重不同年龄段上岗对象的管理,着重安排岗位给40岁以上就业困难贫困人员;对于40岁以下青壮年人员,鼓励帮扶其尽快转移就业、稳定就业;要及时与扶贫办对接,对于出列核减人员等按考核不合格处理,空岗及时按规程补充。
五、岗位待遇
辅助性公益岗位聘用人员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协议,每人每月岗位补贴800元。16至59周岁贫困人员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每人每月按400元给予岗位补贴,其余人员和资金由区扶贫专项资金中列支。乡镇街道办事处于每月26日前将《颍州区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补贴花名册》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见附件4),岗位补贴实施银行打卡制,由人社局按考核结果将岗位补贴报财政局审批后发放至贫困人员个人帐户。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加强部门协同。区人社、综治、财政、扶贫、林业、市容、交通、民政等部门,要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准扶贫到人,充分体现政府对贫困家庭的亲切关怀,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区扶贫办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聘用对象进行识别确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辅助性公益岗位就业人员进行监管,对挂岗、冒名顶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注销相关就业困难人员的资格。区财政局加强对公益性岗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公益性岗位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对聘用对象的初选、日常管理、考核及资金申报等工作。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深入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聘用范围。区直相关部门要按方案要求把好关、及时审批。
(三)增强工作透明度。辅助性公益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应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示,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将人员名单在基层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防范扶贫公益岗位开发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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