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信息公开 > 西湖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号: 003159463/201807-35114 信息分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内容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发文日期: 2018-07-12
发布机构: 西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7-12
生效时间: 2018-07-12 废止时间:
称: 颍州区2018年就业扶贫“夏季攻势” 实施方案
号: 词:
转载网址: 转载日期:

颍州区2018年就业扶贫“夏季攻势” 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12      来源:西湖镇人民政府    保护视力色:       

颍州区2018年就业扶贫“夏季攻势”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促进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确保在脱贫攻坚决战阶段取得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进一步完善贫困劳动者需求清单
各地要进一步摸清贫困劳动者底数、贫困劳动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和帮扶信息“实”和“准”。对人力资源和扶贫系统信息及时对接,对贫困劳动者信息(含已脱贫户家庭劳动者)及时在系统中标注。常态化开展贫困劳动者摸底调查工作,第一时间准确掌握贫困劳动者培训意愿、就业需求,建立贫困劳动者需求清单,及时更新就业脱贫系统信息。针对需求清单,制定帮扶措施,确定专人“一对一”帮扶,提供全方位、精准精细化就业服务,引导贫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与扶贫基地和扶贫车间企业精确对接。
二、 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管理
建设扶贫驿站、扶贫车间要坚持项目优先、因地制宜,在招商引资中严格把关,引大引强,确保引进的企业生产稳定、管理规范、带动就业能力强。就业扶贫车间最少要提供就业岗位30个以上,吸纳贫困劳动者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50%,并保持劳动者就业稳定。在认定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时,可以将吸纳60岁以上贫困人口据实统计进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人数,计入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比例;在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辅助性公益岗位就业的贫困人员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的50%补贴,享受补贴人员应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人员。加大对入驻扶贫车间(扶贫基地)企业带动贫困人员就业补贴力度,对吸纳贫困人员的企业实行按月补贴,给予企业每带动一人每月补贴100元,提高企业带贫积极性。要加强对建成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的规范和管理,确保发挥带动就业、扶持产业的作用。其中,60周岁以上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和企业补贴由区级财政负担。上述补贴最长期限为36个月。
三、 进一步引导贫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要搭建更多就业平台,拓宽贫困劳动者就业渠道。要挖掘农业就业潜力,鼓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积极开展家政扶贫带动就业等。要坚持开发就业岗位和提高实际到岗率并重。全区贫困户家庭中,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直接免试进入大学生特岗序列,享受大学生特岗待遇,安排至所在乡镇街道工作,享受期一般为3年。
要加大对未就业或尚无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教育引导力度,坚定贫困群众脱贫信心,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向社会和贫困群众广泛宣传就业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自已劳动实现脱贫。广泛征集就业脱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企业典型,大力宣传企业参与扶贫、支持扶贫、贡献扶贫的积极成效,引领带动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就业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