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4858384/201806-20901 | 信息分类: | 为民服务目录和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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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8-06-14 |
发布机构: | 清河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18-06-14 |
生效时间: | 2018-06-14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颍州区清河街道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设定依据: |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的有关规定 |
申请条件: | 户籍地是颍州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或在校大学生,均可到颍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贷款手续。 |
办理材料: | 无 |
承办机构: | 颍州区教育局 |
办理地点: | 颍州区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人民东路58号) |
办理流程: | 申请-审核-受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8月1日—9月15日 |
联系电话: | 0558-2266447 |
其他说明: |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颍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8月1日正式开始受理本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是户籍地是颍州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或在校大学生,均可到颍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请贷款手续。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的有关规定,今年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宽限期调整到3年。“与往年相比,助学贷款的申请到最后的发放,程序基本相同。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正确填报有关信息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然后持《申请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即可),录取通知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续贷只需提供申请表原件、办理人员(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