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1097/201807-40689 | 信息分类: | 劳动力转移和返乡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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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8-07-13 |
发布机构: | 三塔集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7-13 |
生效时间: | 2018-07-13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三塔集镇关于2018年度辅助性公益岗位考核方案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三塔集镇关于2018年度辅助性公益岗位
考 核 方 案
根据《颍州区开发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辅助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冒领扶贫资金的现象,本着以岗定责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镇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三塔集镇2018年度辅助性公益岗位
人员。
第二条、公益岗位业务、日常工作及考勤记录由三塔集镇各村村委会负责,每月将考核结果报至镇社保所。
第三条、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在上岗期间私自离岗。
(二)爱岗敬业,对责任内的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
工作纪律性。
(三)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村部组织的各项任务。
(四)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统一着装上岗。
第四条:考勤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由三塔集镇各村自行负责。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持考勤签到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本人到村委会进行签到,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0天或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50个小时。
第五条: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
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二次批评教育;三次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一定的工资;再次出现迟到、早退、脱岗现象,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请社保所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至当月起取消公益性岗位资格,同时经村委会研究调整人员进行上报。
各村可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其考核方案。
附:申请取消公益性岗位报告
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告
颍州区三塔集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7日
申请取消公益性岗位报告
兹有我村村民 ,性别 ,身份证号 。自2018年 月起从事辅助性公益岗位 员工作。在 月份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取消此人的公益岗资格。
村委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乡镇社保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告
因我村 取消辅助性公益岗位后,需对该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补充。兹有我村村民 ,性别 ,身份证号 ,为本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自愿申报,提出申请,村两委对其进行审核公示,研究决定自 月起将其聘用为本村 员,主要负责 工作(工作范围)。
特此申请
村委会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乡镇社保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