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38763/201806-66368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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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生产、司法,公民,其他,其他,TXT | 发文日期: | 2018-06-28 |
发布机构: | 颍州区公安分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8 |
生效时间: | 2018-06-28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阜阳市出租汽车相关改革文件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公告 | ||
文号: | 关键词: | ||
转载网址: | 转载日期: |
1.重大决策事项概要
(一)改革巡游车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既有的巡游车经营权期限届满准予延期的,不再收取有偿使用费,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新增及准予延期的巡游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不超过8年;已经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逐步实现巡游车经营权无偿化、期限制;优化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的巡游车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完善退出机制。
(二)建立运力调整机制。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合理确定出租汽车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
(三)改革运价形成机制。巡游车运价由政府定价逐步向政府指导价过渡;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临时数量、价格管控。
(四)规范网约车经营。
(五)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
(六)推动巡游车转型升级。
(七)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该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阜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站长
5.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单位
评价单位: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68号中安盛业大厦15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501088939
E-mail:6689@dafei.cn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