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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一、办事处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办事处信息公开包括办事处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处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办事处层面的主要信息:

  1、办事处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办事处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办事处规章

  4、办事处工作规则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5、办事处重点工作

  6、办事处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7、关于本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8、办事处人事任免

  《规定》要求主动公开的办事处层面信息,本机关将通过“颍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受理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办公时间为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8-2199390

  传真号码:0558-2199350

  联系地址:阜阳市阜王南路639号,邮政编码:236032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国家《条例》申请政府信息,应提出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明确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三)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

  居民也可填写《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颍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或通过网上依申请系统直接提交。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申请内容不属于本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部分公开及其获取方式和途径;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七)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八)需延期答复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4 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