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阜阳市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单位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阜阳市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阜阳市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阜阳市颍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
本单位还将采用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558-2191093;邮政编码:2360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颍州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558-219109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